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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摘要 “这程磊也太过分了,背着老婆给女主播花这么多钱!”王姐满脸愤慨,跟李姐抱怨着。 “是啊,齐芳得多伤心呐,自己的老公居然为了个女主播网贷这么多钱。”李姐附和道。 话说齐芳和程磊同生于1988年,婚后的日子虽平淡,但也算富足。 然而,2024年1月的一天,命运的齿轮悄然开始转动。 那天,齐芳顺手拿起丈夫程磊的手机,不经意间竟发现他瞒着自己在网上贷款。 看着手机屏幕上那一笔笔数额不等的贷款记录,齐芳的眉头瞬间拧成了麻花,心中满是疑惑。 家里并无急需大额用钱的地方,程磊为什么突然贷这么多款呢? 她瞪大了眼睛,仔细查看后,着实被吓了一跳——短短一年多时间,程磊通过多家网贷平台贷款竟达15万多元! 齐芳气得脸色铁青,心跳急剧加速,这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啊!她强忍着怒火,又翻了翻程磊的微信,这不翻不要紧,一翻更是让她火冒三丈——程磊居然给一个女人发过520红包。 齐芳再也按捺不住心中的怒火,她手持手机,大步走到床边,用力将熟睡中的程磊敲醒,眼中噙满泪水,声音颤抖地质问:“你贷的这15万到底给哪个女人花了?” 程磊从睡梦中惊醒,一脸茫然,紧接着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脸色瞬间变得煞白。 他急忙解释:“老婆,不是你想的那样……”随后,在齐芳愤怒又伤心的目光下,程磊无奈地坦白了所有事情。 原来,在2022年10月的一个无聊午后,程磊刷短视频时,无意间关注了一个00后女主播周绵绵。 看着周绵绵青春活泼的模样,程磊一下子就被吸引住了。每次看她直播,只要一高兴,程磊就会忍不住给她打赏。 而周绵绵呢,收到打赏后总会热情地与程磊互动,还时不时地夸赞他。 就这样,程磊渐渐上了瘾。 后来,两人加了微信,聊天也越来越频繁。程磊承认不仅给周绵绵发过520红包,还多次给她送过鲜花,点过外卖。 齐芳听着这些,气得浑身发抖,她怒目圆睁,怒斥程磊:“你个没良心的,你什么时候对我这么好过?”说完,她又迫不及待地追问:“你们到底发展到什么程度了?” 程磊低着头,嗫嚅着说:“2022年年底,我们……我们在线下见过一次面。” 齐芳听后,既伤心又愤怒,气恼之下,她毅然决然地将程磊和周绵绵一同诉至法院,要求周绵绵返还15万余元的贷款以及赠与款项1211.4元。 法律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本案中,齐芳认为丈夫程磊在2022年10月至2020年1月期间,给周绵绵打赏、赠送礼物,购买会员等一共是153175.1元。而且,程磊用微信给周绵绵卖鲜花,点外卖,发520红包,共计1211.4元。 齐芳提交了多份证据,包括打赏截图、微信聊天记录、借款记录等,齐芳认为周绵绵明知程磊已婚还和他建立不正当男女关系,并接受大额赠与,违反公序良俗,所以,程磊对周绵绵的赠与无效,应当返还。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该赠与的合同。 本案中,周绵绵称,程磊打赏属于网络服务合同,并不是赠与合同。周绵绵认为程磊打赏的钱,实际上是直播平台、经纪公司和她自己三方分配,并不是自己直接全额获得。所以,不属于赠与合同,而齐芳要求返还全部打赏款不合理。 而且,周绵绵说程磊是给她买过鲜花、外卖,属于民法上的好意施惠行为,不能形成合同关系。 另外,她给程磊送运动鞋和饮料,是粉丝到了一定等级才有的福利,并不属于情侣间互送礼物。 周绵绵还说,程磊给她发过520红包,但是她没有接受,也不能因此就说她和程磊是情侣关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应当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 程磊在短视频平台给周绵绵打赏,其实就是网络消费,不是赠与。程磊在看直播获得了精神上的满足,他花钱买了平台上的虚拟礼物送给主播周绵绵,双方之间是有交易的,就像在网上买了东西一样。 齐芳想让周绵绵退还程磊打赏抖币所对应的充值款15万余元。但是,齐芳不能证明周绵绵和程磊有不正当关系,或者周绵绵在直播时有什么不好的行为。法院认为,夫妻对于家庭财产有平等的管理和使用权。 程磊作为成年人应该理性管理自己的消费,周绵绵在接受打赏时无需探究是不是夫妻共同财产,而且,程磊打赏是因为她提供了直播服务,合同没有问题。 程磊曾为周绵绵点外卖、送花等费用1211.4元,周绵绵已经自愿把这些钱退还给了程磊。所以,法院不再处理这部分款项的事了。 综上所述,齐芳起诉程磊赠与行为无效,要求周绵绵返还15万余元的主张,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最后,法院判决驳回齐芳的诉讼请求。 案例反思 网友说:“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民事诉讼的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不然就要承受败诉的风险。"对于这件事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一起讨论! ———THE END ——— 【关注】有你的玫瑰余香,你的【在看】+【赞】 ,是对我最好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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